持續深入加強宣傳教育是防范非法集資的治本之策之一。為提高品牌影響力和集中宣傳有效性,2022年6月,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開展第10個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。《關于加強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》明確,每年6月為宣傳月,6月15日為集中宣傳日。
什么是非法集資?
《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》所稱非法集資,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(非法性),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(利誘性),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(社會性)。
《條例》規定:
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!
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,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!
非法集資有哪些常見手段?
一是承諾高額回報。不法分子編造“天上掉餡餅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話,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。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,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,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,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,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。
二是編造虛假項目。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,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、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,編造各種虛假項目,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游、考察等,騙取社會公眾信任。
三是以虛假宣傳造勢。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,聘請明星代言、名人站臺,在各大廣播電視、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、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、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、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,制造虛假聲勢。
四是利用親情誘騙。有些類傳銷非法集資的參與人,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,不惜利用親情、地緣關系,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,拉攏親朋、同學或鄰居加入,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,集資規模不斷擴大。
防范非法集資的“四三二一”
四看
一看融資合法性,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,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。
二看宣傳內容,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“有擔保、無風險、高收益、穩賺不賠”等內容。
三看經營模式,有沒有實體項目,項目真實性、資金的投向去向、獲取利潤的方式等。
四看參與集資主體,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。
三思
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。
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。
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。
二問
一問專業人士,要通過正規渠道咨詢金融專業人士,獲取投資項目風險的專業判斷,避免落入“理財陷阱”。
二問家人朋友,做出投資決定前一定要跟家人朋友商量,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、熟人介紹。
等一夜
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,要深思熟慮,避免頭腦發熱,拖延一晚再決定,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。
謹慎投資,嚴防非法集資陷阱
一是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“保險”、高息“理財”,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。
二是不被小禮品打動,不接收“先返息”之類的誘餌,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。
三是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。不與銀行、保險從業人員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,不接收從業人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、欠條。
四是注意保護個人信息,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,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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